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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生评优表先工作的通知
2016-04-14 16:37  

各院部:

为积极推进我校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发奋成才,根据学校评优表先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届毕业生评优表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级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各类学生(含2013级中专学生)。

二、评选类别

    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标兵。

三、评选条件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无抽烟、酗酒、边走边吃等不文明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无作弊和不及格现象。
    3.生活态度积极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科技文体活动。

四、名额分配

1.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文明学生标兵评选比例为15%。

2.各院部团总支、学生会按学生干部总数的15%进行评选(不占班级名额);各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一个名额。

3.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的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学生干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

五、评选要求

1.各院部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评优表先工作,要严格对照条件,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做到优中选优。

2.各项先进的申报时间为4月 18—22日,各院部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时间安排及时把各项先进的申报材料报学生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3.各院部确定的评选结果要经研究后上报,上报材料经各院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连同电子稿(excel汇总表)一并上报学生处李立军老师处(办公楼209室)。联系电话:15936897778;邮箱:86208028@qq.com。

六、表彰办法

对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文明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表彰,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将个人先进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

附件:1.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2.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申报表

      3.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学生标兵申报表

      4.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学生处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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